申请河北ICP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中详细说明了,如何申请河北ICP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的,由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由省通信管理局初审。公告于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
1 、 申报材料提交一份,统一用 A4 幅面纸张填写,申报材料可通过信函方式提交。
2 、每项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其中书面申请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名。
3 、欲申请多种增值电信业务,应按照上述增值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分别单独提交申请。申请信息服务业务时,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ICP )、短信息服务业务须分别单独提交申请。
4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外,还应提前在 www.miibeian.gov.cn 网站取得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编号。许可证申请成功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许可证编号,并在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互联网电子公告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证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将取得审核同意的材料复印件提交河北省新闻出版局 。前置审批主管部门如下:(新闻: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出版: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教育:河北省教育厅;医疗保健:河北省卫生厅;药品、医疗器械: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者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6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审批。